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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泰国卖佛牌的那几年 第712章 都市

服过解降水的登康为了躲避风头仍然留在菲律宾,一方面继续修习各种降头术,另一方面也专门勤练这个独门鬼降,因为给那个女人落降的时候,他还是觉得有些生疏。从此后,登康发现他开始害怕蜘蛛,无论大小,只要看到就浑身难受,必须打死或者回避,就连蜘蛛的图片也不行。

在鬼王这里呆了几个月,鬼王又收下一名徒弟,也是菲律宾本地人,住在棉兰老岛的北部,名叫皮滔。这人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善类,虽然也是降头师,修黑法的,但登康觉得他至少比这个叫皮滔的家伙好得多。

皮滔长得贼眉鼠眼,看人的时候,眼神都是侧着,从没有正面与谁四目相对,好像对全世界的人都做过亏心事。转眼又两三年过去,登康又帮鬼王接了不少生意,很多时候,都是鬼王收钱,登康办事。他那颗域耶的法力也越来越强,禁锢得很好。

几年中,登康无数次在梦中见到过母亲和妻子,但从没梦过父亲。他不知道父亲的情降在那女人死后,能不能自动解开。他想侧面问鬼王,但又怕被他知道。

在皮滔来到之后的半年多,又有一个英俊的中年男人找到鬼王,称想学降头术。此人叫巴登,也是菲律宾人,之前是白衣阿赞,擅长加持转运佛牌和情降法门,现在想和鬼王学习降头术。此人不多言多语,但看起来比皮滔强得多。登康想多拉拢他,以后好形成同一战线,但巴登似乎对他并不感冒。

一转眼,登康已经又在菲律宾呆了四年多,前后算起,他已经修法整整十年,而这回他是彻底要离开鬼王了。按鬼王的说法,他可以自行接各种生意,生死成败都和鬼王没有任何关系,有没有事也不要来求救,鬼王是不会管的。登康心想,你不管就不管,大不了有什么事我去找于先生。

在鬼王的帮助下,登康再次回到马来西亚,他再也不想见到父亲,更不想打听他的消息,就没在西马多逗留,而是直接去了东马。他本来出生在沙捞越的泗务,属于东马西南部,现在他去了沙巴地区,在最东北部的城市山打港住下来,就为了能离旧居越远越好。那里并没有留给他美好的回忆,反而全是噩梦。

经过这么多起落和变故,登康性情大变,他对任何事都看淡了,什么都无所谓,也什么都不在乎。这世界上似乎没什么能让他感到害怕的,恶人、尸体、坟场、鬼魂……这些最让人害怕的东西,对登康来说都已经是家常便饭。他只害怕一样东西,就是蜘蛛。只要见到蜘蛛,他就会马上想起被蜘蛛吸成干尸的妻子,和那微微突起的小腹。他会浑身不舒服,要么微型,要么必须马上将蜘蛛杀死。

登康习惯了用花天酒地来打发时间。除了要遵守降头师的那些禁忌之外,他还经常出去玩,与牌商、地下黑市老板、皮条客甚至毒贩子打成一片,喝酒唱歌抽烟,有时也找女人。反正不是自己的老婆,管她会不会被阴气侵扰呢。

随着时间的推移,东南亚巫术在很多亚洲国家渐渐风靡起来,比如日韩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。当然,最火热的还是中国,以港澳台为甚。这三个地区经济最发达,有钱人和明星也多,他们越来越热衷于佛牌,也痴迷用巫术和降头术来解决难题。经某朋友介绍,登康来到台湾,住在此人在台东的家中。

这位朋友叫吴福,是以前找过鬼王的客户,有时是落降,有时也是解降,一来二去就和登康熟识了。登康想不通,吴福的父母当初为什么要给他起这种名字,更奇怪的是吴福居然还当上了商人。他在台湾做塑胶饰品生意,是台湾的土著,几十年在生意场上结识了不少朋友。

登康和吴福达成协议,由吴福帮助他寻找客户,所得的收入分给吴福百分之三十,相当于吴福就是登康的经纪人。

台湾可是典型的花花世界,登康更喜欢这里。他和普通阿赞与降头师完全不同,喜欢繁华都市,和方便享乐的地方。但修法需要绝对安静和安全,于是吴福又在台东市西北找了个藏在山林中的茅屋,用来给登康修法和制作阴料。这是以前猎人和看林者的住所,后来已经废弃很久,吴福找人简单收拾好,再定期运送食物用品,每周末或者有生意的时候,就开车进山来把他接到市区,顺便享乐放松一下。这里很安静也很偏僻,开车到台东用不了两个小时。

吴福在台湾还是有些人脉的,不到半个月,他就为登康揽了一笔生意。

那天,吴福开车把登康带回市区的住宅,不多时就来了一位女士,吴福负责把她介绍给登康认识。此女士是台湾某言情小说家,虽然名气没有岑凯伦、琼瑶等人大,但也赚了不少身家。二十多年前的台湾言情小说风靡大陆,很多初中高中女生都争着看,现在这股风已经吹过了。

此女士姓林,戴着精致的金丝边眼镜,化着精致的妆,长发飘飘,皮肤细嫩,五官娟秀,身着棉质长裙,光脚穿一双平底的贝壳女鞋,看起来特别像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。从神态气质判断,她的年纪应该有四十来岁,但保养得当,看上去说三十四五也有人信。

吴福对登康说:“登康师父,这位就是林小姐,有事想找我们帮忙,这个——”

林女士打断了他的话:“不好意思吴先生,我想和这位登康师父单独谈谈,不知道可以吗?”她的声音柔柔美美,就像言情剧中女主角的配音,登康心想,果然是写言情小说的,从外貌到声音都一致。

“哦,好好,那就你们二位聊,我出去办点事情!”吴福尴尬地离开住所,不知道去哪打发时间了。

登康客气地对林女士笑笑,说:“不知道林女士找我有什么事。”

林女士纠正道:“请您叫我林小姐。”登康心想,无论中外,所有女性都可以称为女士,但只有未婚女人才能称小姐,难道这位林女士至今还是单身?连忙表示歉意。

林小姐说:“没关系,听吴先生说,您是从马来西亚到台湾的法师?”登康点了点头。

“我听朋友说起过,南洋的邪术特别厉害,能杀人于无形,就和武侠小说里讲的那样,是真的吗?”林小姐问。

登康解释道,巫术又不是刀枪,它的作用不是直接,而是间接的。林小姐显然对南洋邪术不太了解,登康和他简单说了说。林小姐从表情来看很复杂,应该是不太相信,随后说了自己的要求。

林小姐幽幽地叹了口气:“我的命很苦,您知道吗?”登康看着她,摇了摇头,心想我怎么可能知道。林小姐开始讲她的家庭,她从小就爱好写作,尤其喜欢言情文学,希望得到美满幸福又浪漫的爱情,至少也要情投意合。

她出神地说:“我从小就喜欢英雄,尤其是那种身怀绝技、受万人景仰的男人。我渴望能得到这种男人的青睐,让他在千万个女人中选中我,把我当成他的灰姑娘,就像我小说中写的那样。”

可惜事与愿违,最后偏偏找了个粗俗不堪的丈夫成家。对方是律师,收入很高,但生性喜欢花天酒地、纸醉金迷,和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共同语言。她有时候希望能和丈夫分享自己书中的情节和人物,可他一听就火,转身就走。